促进“三小”产业发展,湖南拟简化小作坊、小餐饮设立条件

  9月24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门店小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9月24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相关法案。罗艾敏摄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自2016年颁布实施以来,在完善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等“三小”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推动我省“三小”行业规范发展,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省在实践中也探索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有必要通过立法予以固化和推广,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订。

  ​ 既要加强对“三小”的监管,又要突出鼓励、支持、服务、促进“三小”产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在政府职责中,增加了“按照安全、有序、便民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居民生活性服务业配套设施”;进一步细化促进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发展的措施。还将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从三年延长至五年;进一步简化小作坊、小餐饮的设立条件以及根据实际降低经营规范标准。

  ​此外,条例修订草案对有关小作坊申请材料和许可程序进行了简化;进一步简化了小餐饮的设立条件,删除了处理废水等设施的规定。

  ​针对实践中反映突出的外卖送餐问题,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小餐饮提供网络餐饮服务配送食品,消费者要求使用封签对配送食品进行封装的,小餐饮应当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封装。

  ​修订草案还对法律责任进行了整体调整优化。一是将修订草案中未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登记证和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等轻微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罚款等调整为警告。二是在修订草案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标识、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未按照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和生产、批发台账、保存凭证等违法行为罚款的处罚幅度。

  (全媒体见习记者 罗艾敏)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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