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乡镇环境卫生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作业管理标准》

近日重庆市制定出台《乡镇环境卫生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作业管理标准》,这在全国范围内属于开创性工作。一是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标准》结合该市实际,合理区分作业对象,划分不同作业等级,拉开层次、分级规范。比如,在乡镇清扫保洁中,将作业对象划分为乡镇道路、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居民小区、乡镇水域等几类不同作业对象,将乡镇道路再细化为3个不同道路等级,分别针对不同的作业对象进行要求规范。二是创新提出乡镇道路清扫保洁劳动定额。《标准》参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劳动定额标准,对乡镇道路清扫保洁的具体作业频次、作业流程和作业效果,明确了详尽细致的规定。三是探索提出集贸市场、乡镇水域的环卫作业管理标准。赶集日和非赶集日如何清扫保洁、如何清运垃圾、集贸市场是否冲洗作业,《标准》都做了相应规定。部分乡镇中存在河流、水库等水域,《标准》对如何做好水域保洁也探索提出了一些规范要求。四是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提出详细、较高规范要求。《标准》从垃圾收运作业方式、作业流程、作业质量、作业效果进行规范,从而强化考核考评。比如,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频次每3天不应少于1次,每周清理并运输垃圾收集点内的生活垃圾不应少于2次等。(来源:重庆政府网)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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