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台外商投资条例突出外资平等保护

日前,上海市通过《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将于11月1日起实施。首先是强化高层次扩大开放。条例明确全方位扩大开放,进一步强化开放枢纽功能,推进从商品要素流动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拓展。同时明确了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虹桥商务区等区域的扩大开放举措。第二是聚焦更高质量引进外资。条例建立健全了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体系,加强产业引导和优惠政策实施。对上海重点发展领域项目和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市商务委将给予优惠扶持措施和便利化政策。同时明确了区政府可以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对外商投资促进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第三是更加突出外资的平等保护。条例明确了本市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条例对外资自由进出、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参与政府采购、政策承诺、参与特许经营活动等作出了平等使用和保护的规定。同时对外资投诉机制明确了处理流程。第四是提升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条例建立健全重大外商投资项目服务制度,对列入此类项目清单的,通过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等方式,统筹推进准入、规划、用地、环保等事项。同时建立健全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政企业沟通机制,将“圆桌会议”等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式予以法律固化,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来源:东方网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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