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台全国首个企业竞争合规建设地方标准

近日,上海市发布《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竞争合规是指经营者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一是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包括领导、组织、过程、保障及评价与改进的要求,适用于上海各类经营者开展竞争合规管理,行业协会也可参照该标准开展竞争合规管理。二是帮助企业识别并避免垄断行为。如经营者在与竞争者直接沟通或在参加行业组织会议时,当竞争者有意讨论价格、成本、库存量、交易条件、交易对象等与竞争有关的敏感信息时,应保持高度警惕,明确拒绝或者离开,及时向企业竞争合规管理部门和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做好拒绝与避席的相关证据记录,如果其他经营者最后达成并实施了垄断行为,这些证据将有可能帮助经营者证明自身未参与该垄断行为。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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