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发布。方案从四个层面制定20条主要措施:一是全面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连锁餐饮企业和“食品制售摊贩”经营行为,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鼓励管理和服务升级。二是全面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要求加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线上信息公示和配送过程管理,加强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管理。三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推进智慧监管,强化网络餐饮线上线下一体化检查,加强食品摊贩整治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从严监督执法。四是强化社会共治。实施“随机查餐厅”和“红黑榜”公示,指导行业协会开展量化分级评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餐饮业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