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在14个县(市、区)试点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9日讯(记者卜岚)今日,记者从湖南省住建厅获悉,湖南将在长沙岳麓区、长沙县等14个县(市区)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到2021年底,各试点区初步建立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力争建筑垃圾申报核准率、收运率、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40%。

去年全省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7亿吨

建筑垃圾主要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

“在楼下我经常看到,垃圾桶旁堆积着木板、废旧家具等建筑垃圾以及杂物,影响小区环境。”长沙浏阳河大道附近一小区的业主李先生吐槽道,“尤其到了夏天,垃圾里还混着生活垃圾,污水横流,连绿化也被破坏。”

在湖南,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等现象仍较为常见。据悉,去年全省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7亿吨,其中,工程弃土和盾构土占比约8成,拆除垃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占比约2成。由于处理手段滞后,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到30%。

力争到年底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40%

为完善建筑垃圾多元化治理模式,湖南将在岳麓区、长沙县、衡南县、醴陵市、湘乡市、邵东市、汨罗市、安乡县、桃江县、桂阳县、零陵区、鹤城区、新化县、吉首市等14个县(市、区)启动试点,到2021年底,在试点区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40%。

据介绍,在试点地区将通过长期租赁、租让结合等灵活方式使用工业用地,落实用地保障,推动建成规模化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基地示范项目。建立建筑垃圾收费制度,完善定价办法,规范定价行为,科学制定建筑垃圾收集等方面的政府指导性价格。

此外,湖南还将明确建筑垃圾施工现场限额排放标准,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运输和处置利用费用纳入工程预算。选取1个以上施工现场作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示范项目。积极推广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市政、水利、交通等工程中的应用,推动落实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替代天然砂石产品用量比例不少于30%。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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