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乡村好青年”人选范围主要包括在我省农村工作生活的本村青年、返乡创业青年、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村小教师、村医、村“两委”干部、专职党建宣传员、村妇女小组长等。注重回引在外优秀农村青年。年龄要求在18至40周岁之间。二是每年以县为单位,由县级组织、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团委、妇联等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村党组织向乡镇党委推荐3名左右符合条件的“乡村好青年”人选;乡镇党委按照每个村选树1至2名的数量,从推荐人选中研究确定“乡村好青年”,并在所在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县级一般按照本地“乡村好青年”数量10%的比例,每年向市级择优推荐一批“乡村好青年”;市级每年从县级推荐名单中向省级择优推荐“乡村好青年”,各设区市具体推荐数量按本市行政村数占全省比例确定。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