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意见 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

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用法治方式和手段破解知识产权保护难题,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厚植法治土壤、织密法治防护网、提供法治利器,也为今后全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江苏经验”。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聚焦江苏优势产业链、创新链,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提出“到2023年,在江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础之上,基本建成‘平台+队伍+产品’全要素、‘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力求在法治轨道上为破解热点难题、整治顽瘴痼疾把脉开方。

《意见》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从事后取证、纠纷解决向事前预防、“预保护”拓展,吸收江苏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区块链+公证”等扎实做法和有效经验,提出“培育法律意识”“加强法律指引”“开展法律规划”等措施,指导法律服务人员为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商业秘密风险防控能力、审查把关合同、建立产权激励机制、策划全方位专利保护等,提供覆盖知识产权全链条的融合性、综合性服务。

《意见》提出推动科技创新相关配套立法,健全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科技创新法治保障体系。推动法律服务保护与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相融合,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公信力,促进节约知识产权保护行政资源、司法资源。

《意见》尊重和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中的主体地位,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给予政策、工作支持,有效激发法律服务人员的积极性。采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联盟,分条线建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库,与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等手段,加快高端人才培养和储备。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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