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新明确了“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组成,明确将“市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设置在市民政局。一是在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支持体系方面。将积极调动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力量和资源。初步考虑,建立未保专家库、社会资源库、法务资源库、专业社工库等四个方面的社会支持系统,形成未保工作的有力支撑。二是在加强未保工作队伍建设方面,上海将指导各区政府按照有工作机制、有保护机构、有人员支撑、有经费保障、有工作网络、有法律工作者参与等“六个有”的具体要求,调整完善区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三是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难题方面,尤其是对于涉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容易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上海将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畅通沟通渠道,努力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