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发布通知部署开展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建设。一是到2023年底全省至少建设16个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各市至少建设1个示范村(镇),示范区域内绿色能源使用率达到50%以上,或者比示范建设前提高15%以上。二是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建设应结合本地实际,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可选择自然村、行政村、人口集中居住区、乡镇政府所在地或工业园区作为示范建设点。试点单位应具备丰富的绿色能源资源禀赋,以及一定的绿色能源开发利用基础,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和市场主体。三是试点单位主要建设任务包括发展沼气和生物天然气,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太阳能、风能等绿色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拓宽农村绿色能源应用领域,以绿色清洁能源替代燃煤、薪柴等传统能源。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