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该省决定在全省推行企业首席数据官(CDO)制度,并开展第一批企业CDO制度试点工作,力争在全省建立起一支核心数字化高级人才队伍,推动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管理体系和决策模式。二是本次试点企业须在江苏省内注册,且是近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的独立法人单位。同时,数字化基础较好、具有较大规模数据量,或数据服务业绩突出,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力。三是该省将适时对试点企业CDO进行培训,开展相关研讨活动,帮助CDO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对列入试点的企业,优先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贯标评估;试点企业CDO制度建设情况优先入选该省CDO制度建设优秀案例并加以宣传推广。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