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亩产论英雄”评价机制。对县域经济、开发区和工业企业开展节约集约高效用地评价,重点考核亩均GDP等指标,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州县域考核。二是建立“集聚发展、应保尽保”引导保障机制。制定用地标准、优先用地目录和准入负面清单,除选址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全部进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开发区全面推行“标准地”出让。三是建立“密度提升、挖潜增效”开发利用机制。提升工业用地经济密度,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除安全生产、工业流程有特殊建设要求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实施全域国土整治,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四是建立“源头管控、能批能收”全流程监管机制。对新上项目规划选址、能耗、用地标准等进行联合审查,从源头上保证项目质量;强化土地供后监管,因用地主体原因导致土地闲置超过两年的,依法收回。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