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养老机构护理分级与服务规范

浙江《养老机构护理分级与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将于7月30日起实施,省级养老机构有了护理分级的方法、标准和服务规范,进一步推动了养老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一是根据老年人自理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和沟通、健康风险及照护难易程度分为七个护理级别,并细致区分了不同护理级别的分级依据,如无法自行乘坐交通工具为二级护理、无法自行翻身为特三级护理。二是护理等级也并非确认了就不再调整,该规范指出,老年人入住机构后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评估,若老年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进行再评估,根据老年人自理能力和病情的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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