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明确建立用地预审前置、推行“田长制”、实施“增违挂钩”制度, 建立耕地保护全链条监管。一是以行政村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网络单元,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体系,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干部绩效评价,制定对乡镇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措施,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予以惩戒。二是结合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等实施“增违挂钩”,对违法占用耕地年度内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按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扣除(冻结)该地区储备补充耕地指标,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按两倍扣减,扣减至零的一律暂停用地审批。结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上一年度内仍处于违法状态的用地总量的15%予以扣减市(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原则上扣减不超过年度计划的15%。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