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机场地区疫情防控举措

上海公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机场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一是设立上海市空港管理委员会,市空港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空港办”),设在机场集团,市空港办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市空港办全面负责机场地区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以及市政府明确的其他统筹协调职责。二是机场地区各驻场单位和境内外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四指定”“四固定”“两集中”“两分离”等要求,对“人、物、环境”实施严格的疫情管控措施。“四指定”:对机场直接服务国际入境旅客的相关人员(国际客运保障人员),按照指定工作人员、服务区域、休息区域、行李车及摆渡车要求管理。“四固定”:对机场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国际货运保障人员),按照作业人员、作业场所、生产设备、休息区固定要求管理,做到有关货物专区存放、专车转运、专人处置。“两集中”:对国际客运保障人员、国际货运保障人员,落实相关工作区域集中、相关作业人员居住集中要求。“两分离”:客运航班作业保障与货运航班作业保障分离,国内航班作业保障与国际航班作业保障分离。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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