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社厅日前出台《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工作方案》。一是构建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的组织实施体系。支持引导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建立与薪酬、岗位晋升相互衔接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打破学历、资历、年龄、身份、比例等限制,对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企业一线职工,可按规定直接认定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支持企业开展特级技师试点工作。二是支持技工院校建设成为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指导等功能为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基地。支持各地积极培育壮大技师学院,有条件的创办“万人校”;鼓励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增设(挂)技师学院;遴选建设一批优质技工院校和优质专业。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