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繁荣市场主体,培育一批数据领域标杆企业,鼓励开展数据的实质性加工和创造性劳动,加大全社会有效数据供给。二是促进市场规范发展,实施国际数据港和数据交易所两项重点工程,研究起草促进上海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持续优化“全时全域全程”的数字化交易系统,深化“不合规不挂牌、无场景不交易”的“上海交易范式”。三是加快标准建设,聚焦统计核算制度、数据财税政策等前瞻性方向,开展研究探索。四是推动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和应用,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布局数据要素创新实践区、数商经济集聚区、数字信任试验区,并出台资金支持、试点示范等政策。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