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出台《浙江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试行)》。一是在五级书记中,县(市、区)委书记承担着“一线总指挥”的重任,更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县(市、区)委书记要发挥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一线指挥部”作用,开展专题研究、召开县(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切实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二是“走遍”成了各级第一责任人的关键词,比如设区市市委书记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带头定点联系1个以上涉农乡镇(街道)或行政村,任期内走遍辖区所有乡镇(街道);县(市、区)委书记每年要把三分之二以上的调研时间用于农村工作,任期内走遍辖区所有村(社区)。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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