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四川实施全国首个农民工服务保障领域的省级地方标准《农民工服务规范》。一是《规范》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及要求、评价与改进等6部分内容。在服务机构方面,明确了服务场所、制度建设和服务人员的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方面,明确提出了农民工服务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信息服务、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服务、回引创业服务、权益保障服务、关心关爱服务、公共服务和其他服务;在评价与改进方面,提出了对农民工服务的服务监督、服务评价和持续改进的要求。二是未来还将继续规范驻外农民工服务机构职责职能,制定出台《驻外农民工服务机构服务规范》,打造省级驻外农民工服务示范站,进一步推进农民工服务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精准化。
编辑:邓骄旭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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