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协出台加强民主监督的实施办法

  (通讯员 王钊)为进一步规范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程序,确保民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近日,甘肃省政协制定《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关于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印发实施。

  《实施办法》要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以协助省委、省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为目的,找准监督的切入点,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认真负责开展批评,务实提出意见建议,寓监督于服务之中。要将调研、协商、建言、监督等多项职能融会贯通于履职活动过程中,边调研边发现问题、边协商边督促解决问题、边监督边建言献策。在监督过程中可适当采取邀请省级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省、市、县三级政协联动,联合开展监督。

  对于监督形式,《实施办法》提出,主要开展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探索创新其他形式的监督,用好社情民意信息及时反映监督意见,把民主监督同经常性履职结合起来,务求监督实效。每年年底,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政协提出下一年度民主监督议题,并报请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纳入省政协年度重点调研协商和民主监督工作计划,由相关专委会组织实施。同时,健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全过程管理的制度机制,从确定监督议题、拟定监督方案、组织监督活动、审议监督意见、跟进监督意见办理、报告监督情况六个方面,形成监督有计划、工作有方案、实施有组织、审议有程序、办理有反馈、结果有报告的工作格局,提高监督工作组织化程度。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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