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红记者刘洋)“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带头批办10件以上政协建言建议。”“对于政协全体会议委员大会发言,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阅批后交由相关单位办理,并在下一年度政协全体会议上以适当形式通报办理情况。”……7月中旬,湖南《中共娄底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从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抓好人民政协自身建设,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等5个方面,提出18条实打实、可操作的举措。
《实施意见》要求娄底市政协每年至少召开1次议政性常委会议,组织开展专题协商;各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对口协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界别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界别协商,并逐步扩大界别协商范围;每年选择10件左右重点提案开展办理协商;县市区政协每年组织开展6次以上重点协商活动。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要出席政协全体会议、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出席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
《实施意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求每年通过政协全体会议、政协常委会会议、委员学习活动小组分组学习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