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政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立足专门协商机构的性质定位,突出制度建设这一管根本、管长远的工作,逐步建立起以理论武装、党的建设、双向发力、委员管理等方面制度为骨架的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体系,为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做出了一些探索。
着眼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健全凝聚共识制度机制
——健全经常性学习制度,筑牢思想根基。建立健全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主席会议集体学习、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专委会分党组学习、机关党支部学习和委员学习培训等相结合的理论学习制度。其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始终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每月一主题,每次安排专家辅导、主旨发言、自由发言等环节,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出台加强和改进省市县政协委员学习工作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重视主题教育和实践教育,将学习情况纳入常委履职报告、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内容。
借助政协云常态化开展网络学习,完善线上学习机制,搭建线上学习平台,设立“学库”“数字文史馆”“数字图书馆”等板块,引导委员随时随地开展学习;推出“委员公开课”“湘声大讲堂”“夜读往事”等学习宣传栏目,让委员当主讲,面向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引领、广泛传播共识。
——健全政协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夯实“两个全覆盖”。先后修订完善了省政协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法等制度性文件,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更加规范,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
树立党建“一盘棋”思想,建立年度全省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座谈会交流机制,加强对市县政协党的建设工作指导。
强化对委员的思想政治引领,在出台分党组工作规则的基础上,在各省市政协中率先探索制定分党组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建立分党组联系港澳委员、宗教界委员工作机制,以较完善的制度建设推动政协党的建设“两个全覆盖”落到实处。
——创新理论研究机制,贯通学思用。创造性地启动湖南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基地、培训基地、实践基地建设,依托理论研究会设立1个研究基地,并在省内高校院所下设4个研究中心,在韶山设立1个培训基地,在市县政协设立6个实践基地,同步建立完善联合高校院所的协同研究机制、研究课题进培训课堂的成果转化机制、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互促互鉴的指导联系机制等,形成了理论研究、学习培训和创新实践“三位一体”格局。
通过建立完善“三个基地”的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平台建设,实现了理论研究、培训、实践的贯通,省市县三级政协工作的联动,推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湖南落实落地、生根开花。
着眼提高协商质量,完善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体系
——突出主业,推动政协协商制度化常态化。去年12月配合省委制定了《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体系上对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进行了总体设计。制定了省政协协商工作办法、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实施细则等,协商全流程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
为更好推动市县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出台了关于推动县级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政协主业就是协商、主责就是搭台、主旨就是双向发力,进一步解决县级政协主业主责不突出的问题。
为推动政协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制定出台了加强委员工作室建设的意见和政协云委员工作室运行办法,支持和鼓励各级委员面向基层群众搭建履职平台,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从而更好把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
——云上履职,建立信息化履职标准体系。从2016年开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搭建了湖南“政协云”这一知情明政、委员履职、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信息化履职平台,同时出台了政协云数据管理、用户管理、资讯管理、微建议工作等数据运营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政协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办法及技术保障规程等安全运行规范。
通过建立全面、系统、规范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为全省各级政协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常态化履职,提供了安全可靠的制度保障。去年,运用政协云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探索实践,入选全国“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的典型案例”、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丛书和中国干部教育案例库。
——量化考核,建立履职质量评价体系。紧扣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要求,去年出台了政协履职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建立起覆盖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凝聚共识等各方面工作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政协云进行大数据收集、统计、分析、评估,实现了履职活动指标化、评价过程数据化、评价结果指数化、成果运用多元化。
还先后修订了提案工作条例,出台了重点提案遴选办法、提高提案质量办法、重点提案办理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办法,提案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着眼强化责任担当,优化委员服务管理制度
——建立通报表彰机制,激发委员“想做”的内生动力。每届评选一次“优秀政协委员”,在政协全会上进行公开表彰,向全社会公布,并纳入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每年评选一次“优秀提案”,在每年政协全会上以省政协一号文件进行通报表彰。去年结合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活动,开展了湖南省政协成立以来70件有影响力提案评选,评选结果通过全媒体公开报道。
建立委员履职结果通报机制,将委员年度履职结果及时通报给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各专委会,作为优秀政协委员评选的重要依据。今年,还将与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建立委员履职情况通报共享机制,进一步把委员的责任担当激发出来。
——建立管理培训机制,提升委员“会做”的履职能力。根据新时代委员履职要求,修订了委员履职考核评价办法,明确每位委员每年做到“六个一”的基本履职事项(即每年撰写一件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提交一条微建议、参与一次政协云委员值班、参加一次调研视察、开展一次“双助”活动),用“规定动作”把目标任务定细定实;配套出台履职考评细则,分优秀、合格、给予提醒警示三个等次量化考核;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将履职记录实时上传政协云,构建全省三级政协委员履职动态数据库。
制定届内委员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届内委员学习全覆盖,把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履职能力新要求落到实处。
——建立保障服务机制,树立委员“敢做”的担当精神。建立了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专委会和界别、专委会联系界别委员等多层次联络服务委员工作机制,以及有关界别活动服务保障的制度,让委员真切感受到政协组织服务委员履职的力度和温度。
协助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制定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操作办法,支持委员参与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检查、督查以及行风评议等工作,支持担任特约监察员、特约检察员、特约监督员,支持和鼓励委员持证视察、参与基层协商等,让各级委员在“一线”履职中建言资政用好“发言权”、凝聚共识争当“主心骨”、开展监督更有“硬约束”。(供稿|省政协研究室)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