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从坚持好人民政协制度、发展好人民政协事业的高度出发,对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性地实现了人民政协理论的新飞跃。从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到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再到2019年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系列论述,进一步丰富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鲜明指出了人民政协的民主性质、协商特征和专门属性,综合承载了人民政协的职能定位、制度定位和工作定位,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充分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我们要从人民政协的政治性、人民性、时代性和实践性四个维度,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一系列论述的精神实质。
一、从人民政协的政治性来理解专门协商机构的本质特征
全国政协主席汪洋曾指出:“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这就强调了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政治性是人民政协的根本属性。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首先要从其政治属性来理解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本质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最大的政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人民政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就是人民政协最本质的特征,就是要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放在首位,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有效发挥作用。
作为政治组织的人民政协,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体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第一条基本方略,强调了党的全面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 把“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作为第一位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是对人民政协光荣传统和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
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发挥,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政协各项工作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把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有机统一起来,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人民民主有机统一起来,确保人民政协的一切工作都必须有利于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
二、从人民政协的人民性来理解专门协商机构的价值追求
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线,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人民政协为人民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强调“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要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抓住民生领域实际问题做好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增进人民福祉。”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要坚持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人民性这一重要性质定位,力求高质量履职增进人民福祉。
委员和界别构成要体现人民性,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政协委员之所以能够成为委员,是因为他们来自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民族宗教人士、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
委员的履职观念要体现人民性,坚持人民至上的宗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对广大政协委员的这一履职要求,就是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一根本政治立场问题,对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广大政协委员在履职尽责中,要始终不忘以人民为中心这个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履职观念,坚守习近平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情怀,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政协各项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把专门协商的职责定位于人民、把情感倾注于人民、把才能奉献于人民。
委员的履职作为要体现人民性,增强为民尽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人民政协为人民。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增强为民履职尽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要聚焦新时代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变化,围绕有效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丰富协商内容,拓展协商形式,健全制度机制。要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咨政,在协商中集思广益、增进共识,“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努力做到群众的热点难点在哪里,政协协商工作就集中在哪里。
三、从人民政协的时代性来理解专门协商机构的使命担当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也是人民政协的初心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必须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担当起专门协商机构的使命,“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以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为履职方向,以促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大局,瞄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问题,深入协商集中议政,强化监督助推落实”,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履职尽责。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添助力增合力。要发挥人民政协的统战性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优势,发挥好人民政协“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作用,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处理好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 “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海内外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积极宣传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引导所联系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发展,正确对待新形势下改革发展带来的利益格局调整,为改革发展添助力、增合力。”
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出实招谋良策。人民政协要把握新变化、贯彻新理念、落实新要求,紧紧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具体分析“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具体表现,把以高质量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作为重点,“聚焦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努力为改革发展出实招、谋良策”。在三大攻坚战中,要把精准脱贫攻坚作为第一要事和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突出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体,找准参政议政的切入点结合点,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深化协商议政,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出实招、办实事。要聚焦就业、教育、医疗、收入分配、生态环保等“三农领域”和生态领域中的“短板”,找准政协协商机构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达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实现建惠民之言、谋利民之策。
发展政协协商民主,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政协工作纳入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提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这就指明了人民政协的民主协商功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目标具有内在的契合性,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需要。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个专门协商机构,能够发展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通过建立健全运行高效的程序规范,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达到全体人民共同治理社会的目标,助推人民政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从人民政协的实践性来理解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发挥
自建党以来,我们党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不断探索、实践人民群众广泛有序政治参与的民主形式,实现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民主的“中国模式”。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政协要聚焦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独有、独特、独到的作用,“准确把握专门协商机构的性质定位,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把协商民主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履职全过程,发挥‘专’的优势,体现‘专’的水平,彰显‘专’的作为,更好参与和服务国家治理。”
要选好协商专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对于这个“人民要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各级政协组织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智力荟萃的优势,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履职选题的重点,多关注群众疾苦、多了解群众诉求,在群众丰富多彩的实践、群众创新创造的活动和社会纷繁复杂的矛盾中去选题,把群众息息相关的收入、住房、交通、医疗、入学、就业、养老、治安、腐败和生态宜居环境等关乎民生的大问题,以及党委政府决策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心打造成为政协协商专题。
要注重委员素质。习近平总书记很注重政协委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政治品德,他在 2015 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参加界别联组会时指出: “政协委员要勇于担当责任、着力提高能力素质、保持良好形象、增强委员意识,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政治立场不能含糊、政治原则不能动摇”。一方面注重委员准入素质。对于政协委员的产生,提倡“任人唯贤”,主张“改进委员产生机制,真正把代表性强、议政水平高、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士吸收到委员队伍中来。”在现行协商推荐机制上,应该通过提高委员准入门槛、健全审查评价机制、提高差额竞争比例等措施,将经济精英、知识精英、行业精英以及其他代表性人才吸纳到委员队伍之中。另一方面要加强政协委员的道德建设。鉴于“政协委员社会知名度大、关注度高,一言一行都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性”,习近平总书记从道德建设的角度对政协委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调政协委员要有荣誉感和责任感,认识到委员身份与政协工作的重要性。“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这是荣誉,更是责任。”二是政协委员“要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不超越法律红线。三是政协委员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道德品行”,以模范行动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风采。
要提高协商能力。协商民主重在协商、贵在协商。人民政协是实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要形式,“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要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专”的优势,必需“专”的能力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协商能力要求,“人民政协要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调査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首先是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就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质、增进政治认同、坚定政治方向;始终保持对党和人民的政治忠诚,坚守党的理想信念、忠诚人民政协事业,坚持同党委、政府同心同向同行。二是提高调查研究能力。要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要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在一线实践中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提升参政议政水平,增强民主监督分量,展现政治协商价值。要聚焦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调研课题,整合调研力量,切实改进调研方法,努力推进调研成果转化,为党委政府决策献计献策,发挥好“智库”作用,当好“参谋”“智囊”。三是提高联系群众能力。政协工作归根结底是做群众工作。要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路线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履职为民理念,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反映群众利益诉求,不断增进群众的支持认同,汇聚群众的智慧力量,充分发挥各级政协组织和委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四是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过程,就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过程。习近平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认真听取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对改革的意见诉求,认真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民主协商、平等议事,努力为改革发展寻求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形成最大凝聚力、画出最大同心圆。
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协商就要真协商”“真协商就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要坚持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对明确规定需要政协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对协商的参加范围、讨论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规定。”“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优化界别设置,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对于基层政协来说,要按照中央和各级党委部署和上级政协要求,县委政府要有主动交办的协商意识,主动交办协商议题,每年主动交办至少1件党政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到县政协;同时,县政协要选择县委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改革发展迫切需要解决、政协有能力做深做透的问题,主动向县委政府提出协商议题建言献策。要结合基层政协实际,努力探索建立完善政协协商原则、协商计划、协商范围、协商程序、协商成果运用的制度机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舞台极为宽阔。我们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利用好政协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在助推民族伟大复兴中实现政协大作为。
作者系洞口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