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协主席张昌尔:落实两会精神 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

今年的全国两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议题重要,意义重大。学习宣传贯彻好全国两会精神,第一位的是要深学细悟,吃透精神实质、把握精髓要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要学出政治忠诚。两会是政治盛会,影响深远。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期间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我们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提供了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我们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非凡的信念坚守、人民情怀、责任担当、领袖风范,深刻把握党中央对国际国内形势的科学判断和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扎扎实实办好自己的事。

二要学出坚定信心。两会是我国的政治“风向标”、经济“晴雨表”。大会审查和批准了“十四五”规划纲要,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让“路线图”成为“施工图”。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对于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具有根本性、战略性意义。我们要从中深刻感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深刻感悟党的坚强领导、党中央的权威是风雨袭来时最坚实的靠山,通过有效工作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和行动,底气十足、信心十足、定力十足地沿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三要学出强烈担当。两会也是民意的“传声筒”、百姓的“暖心剂”。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经济率先走出疫情影响,实现由负转正的强大韧性和活力,推动全球经济复苏的自信和担当。汪洋主席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闭幕会讲话,围绕聚焦“十四五”开局起步履职尽责安排了2021年的重点任务,并对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作出专章部署,为我们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政协工作提供了遵循,激发了担当使命的强烈责任感。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要在对标对表、重在狠抓落实、贵在提质增效。我们要心怀“国之大者”,把握安徽大局,在对标明向中扛起政治责任,在守正出新中改进履职方式,在双向发力中汇聚强大合力,在固本强基中提升制度效能,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政协更大贡献。

一要着力拓展协商深度和广度。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主要工作是协商,主要方式是“搭台”,协商质量直接关系着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作用的成色。近年来,全国政协积极适应新形势,完善协商体系,创新协商载体,推动政协协商从“面对面”向“键对键”“端对端”拓展,实现了委员多渠道、广覆盖、更灵便的履职。在全国政协示范引领下,十二届安徽省政协着力提升“建”的质量、体现“专”的水平、突出“商”的特色,构建“1216”协商议政格局,打造“书记省长来协商”议政性常委会品牌、“省委书记来督办”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品牌、“广大网民来参与”月度专题协商品牌,政协工作在全省大局工作中的地位显著提高。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加强协商前的深入调研,强化协商中的互动交流,搞好协商后的成果运用,不断推动协商议政向深里走往实里做,不断丰富有事好商量的制度化实践,推动协商履职更好地服务科学决策、助推政策落地、促进社会治理。

二要着力提高凝聚共识工作实效。凝聚共识的作用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跟建言资政相比,凝聚共识更能体现政协的特点和优势。十三届全国政协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渠道载体,寓凝聚共识于各项经常性工作中。十二届安徽省政协也通过“互联网+协商”,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拉大了凝聚共识的半径,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重大政治责任,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把提高凝聚共识实效作为着力重点,紧扣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结合政协特点抓好中共党史学习教育。要努力健全从党内到党外、从委员到界别群众的凝聚共识工作格局,持续完善政协组织委员、委员引导界别群众的工作链条,引领各界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携手奋进新征程。

三要着力发挥好协商式监督优势。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全国政协报经中共中央同意,将紧扣“十四五”规划实施持续开展协商式监督。日前,全国政协主席会议审议了民主监督工作计划,确定了今年民主监督工作的重点。可以说,这是党中央强化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一个新动向、新要求,我们要深入领会、及时跟进。要在认真总结“省委书记来督办”提案监督、“四级委员在行动”专项民主监督、省际政协联动监督等重点监督机制和日常性协商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谋划、构建监督体系,引导政协委员秉持公心愿监督、直言不讳真监督、有理有据善监督。要重点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全面乡村振兴、发展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等强化民主监督工作,助推党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决策部署和“十四五”规划更好落地实施。

四要着力增强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效能。人民政协优势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系统完备的工作制度体系的支撑,这也是专门协商机构服务国家治理的需要。十三届全国政协高度重视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已经制定修订了重要工作制度77项,初步构建了以政协章程为基础,覆盖党的建设、协商履职、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等一整套制度体系。这次全会前的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政协协商工作规则,对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协商方式、组织领导等进行了系统规定,是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的一份基础性纲领性文件。总体来看,专门协商机构制度的“四梁八柱”已经基本建立,但是,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任务仍然很重,既要执行好、完善好已有制度,又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推出新的制度,我们要抓紧研究强化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推动各项制度落实落地。

作者:张昌尔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本文刊登于《中国政协》2021年第8期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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