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协开展委员自主调研初见成效 十一名先进委员被通报表扬

11月10日,陕西省政协召开十二届六十九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报表扬2021年省政协自主调研先进政协委员的决定》,对11名省政协委员予以通报表扬。

据了解,鼓励政协委员开展自主调研是陕西省政协今年着力推动的一项工作。8月,省政协专门下发《省政协委员积极开展自主调研的通知》。通知称,省政协委员自主调研是在省政协统一组织的各种调研、视察、考察活动之外开展的调查研究活动,按照“个人申报、领导审批、自主实施”的方法开展。

通知提出,省政协委员开展自主调研应结合熟悉的业务领域选择相关议题,也可与其他委员就某项议题联合开展调研。调研议题要与省政协年度重点工作、年度协商计划相衔接,做到科学务实、重点突出、针对性强。

省政协强调,委员要把开展自主调研与履行职能的多种方式结合起来,加大成果转化力度。对于重要调研成果,由所在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以调研报告形式按程序报送;对于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难点等具体问题,可以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会议发言等形式建言资政。省政协委员自主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纳入全省政协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范围,并记入委员履职档案,作为委员年度考评优秀的重要依据。

据悉,截至10月底,省政协10个专委会均有委员开展了自主调研,共计26次,其中向省委、省政府报送调研报告12篇、社情民意信息3篇、提案1件,评选为2021年上半年全省政协系统优秀调研成果1篇,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批示8次,为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记者 路强)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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