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发言摘登(二)

曹卫星常委: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生态保护修复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土安全,是支撑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工程。当前,必须牢牢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内涵,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与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发挥生态保护修复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为此,建议:

一是统筹国土空间规划,构建多层级生态安全格局。应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关系,着力构建多层级、多尺度的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加强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的空间治理。统筹国土空间安全与区域发展布局的关系,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撑点。

二是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应明确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方式、路径和要求;确立生态保护修复管理制度,保障相关各方合法权益;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完善碳汇市场交易制度,让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区域现代化建设的亮丽名片。

三是创建一批示范基地,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保护修复。加快国土绿化行动、全域土地整治和水土流失治理,提升各类自然资源质量,分区域创建一批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基地。

四是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主体责任,发布全国年度报告。构建生态保护修复监测评价与预警平台及工作体系,全面掌握生态保护修复参与主体、资金投入、实施进度、综合成效等多元信息;整合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生态建设状况数据,形成全国生态保护修复年度进展报告,系统展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成效及发展贡献。

解学智常委: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生态碳汇是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建议:

一、持续推进森林碳汇提升行动。应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保护,同时探索实践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标的绿化行动,更大限度发挥森林作为最大陆地生态系统碳库的储碳固碳功能。

二、进一步加强生态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建议相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加大重视和支持力度,规范监测制度,合力推动各类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能力建设,构建较完备的生态碳汇监测体系。

三、建立完善生态碳汇定价和交易机制。建议加快推进国家生态碳汇定价制度和自愿减排碳信用价格机制,尽快出台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碳交易管理办法,推进市场化交易。

四、建立健全体现生态碳汇价值的精准补偿机制。研究建立生态碳汇多元化补偿制度,做到“四个精准”:精准到位,实施碳汇项目落地上图;精准到数,确保碳汇数据可信度;精准到价,结合生产成本制定碳汇价格,实现价值补偿;精准到策,明确国家、地方或跨区域生态碳汇补偿机制和政策,实现重点区域政府买单、提供者受益。

五、完善能源政策和推动生态产品应用。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生物质能源的重视和支持力度,对资源状况和产业化前景组织全面调查摸底,研究建立与风光电类似的扶持政策。在北方生态脆弱区实施煤炭保供政策和清洁能源发展战略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评价要求。增加国内木竹材供给能力,进而在有条件的地区和相关领域实施木竹建材对传统高耗能材料的替代行动。

李朋德常委代表农工党中央的发言:加快推动非化石清洁能源发展

实现“双碳”目标,加快构建新时代能源体系,应当推动非化石清洁能源跨越式发展。为此,建议:

先立后破,优先发展有利于能源体系独立性和安全性的非化石清洁能源,统筹和加快推进建设、调控、外输、储能、消纳等工作。一是在建设的空间布局上,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建设西北大规模风光电基地。重点推动中东部风光电分布式就近开发,以及海上风电集群。二是全面提升配电系统调控能力。发展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的非化石清洁能源电力智能调控。建设更加自洽、智能、互动的“源网荷储充”新型配电系统。建立西北清洁能源调控中心。三是着力解决外输、储能和就地消纳。加快建设非化石清洁能源为主的特高压输电工程,推进在西部地区建设新型大容量储能基地,引导产业链短、能耗高、电力消费为主的制造业消纳清洁能源。

创新驱动,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强大的推动和支撑作用,系统构建技术创新体系。一是构建能源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建设能源领域国家实验室,构建国家能源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二是加快能源高效开发利用。发展电力智能调控技术,支撑沙漠、戈壁、荒漠地区风光电大基地高效开发和安全运行。研发可控核聚变能源开发和应用关键技术。三是大力发展先进储能技术。加强全固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超级电容储能等技术攻关。大力发展安全高效低成本氢能技术。

周汉民常委代表民建中央的发言(上海分会场):强化绿色科技创新支撑

(视频发言)

为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建议: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多类主体活力。一是加强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安全可控的绿色科技创新路线图。二是推动绿色科技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三是加快培育多种创新主体。激发国内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力量,新设一批围绕减污降碳的绿色科技新学科,加强绿色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支持绿色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孵化中心建设,开展绿色科技创新企业认定,鼓励全社会开展绿色科技创新。

二、优化绿色科技创新环境,改善提升创新生态。一是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构建绿色科技属性评价体系,拓宽绿色科技创新融资渠道。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行严格的绿色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绿色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三是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研究开发、创新孵化、检验检测、技术转移、产权保护等环节市场机制。

三、推广绿色科技创新应用,促进成果转化支撑。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强化成果示范应用,完善市场推广机制。

四、扩大绿色科技创新开放,提升对外合作水平。鼓励中外绿色科技研发合作,积极实施绿色标准国际化战略。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和检测认证机构积极参与绿色科技的国际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和修订,提升我国标准和检测认证机构的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

葛红林常委:更高水平推进高耗能产业的低碳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双碳”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政府和企业做好“双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建议:

一、高度重视统筹好高耗能产业降碳和保障经济发展的双目标实现,减排是要促进高耗能产业走低碳发展道路,实现绿色转型发展。

二、高度重视高耗能产业的再优化。当前要加大对高耗能产业布局的研究、规划和管控,加快再优化,提高清洁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

三、实事求是地帮助企业制定分步降碳的实施方案,并给予相应的软硬件条件支持。

四、高度重视高耗能产业的跨界融合,支持创新“碳中和”型的制造流程。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和支持钢铁、有色等高耗能产业,打破各自产业的传统界面,通过互相之间工艺流程的相嵌性、相融性再造,实现能源消耗的最优化配置,甚至创新“碳中和”型的制造流程。

张桃林常委: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当前,农业发展进入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的新格局,以生态振兴支撑乡村全面振兴。为此,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模式。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二是不断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渠道。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积极探索农业碳交易市场和受益者付费制度。同时,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让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的自觉行为。

三是持续强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优化农业科技资源布局,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人才等要素向农业生态环境领域倾斜。积极开展基础研究,集中力量攻克一批适合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品种的绿色生产和低碳加工技术、产品和装备,示范推广一批支撑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的技术及标准规范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体系。优化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长江、黄河流域等重点地区建立流域大尺度全过程全要素监测体系,及时监测和掌握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减排固碳监测评价体系,开展温室气体排放和农业固碳能力长期监测。研究制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评价指标,推动将评价结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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