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珍、罗英、胡绪阳被撤销第十三届省政协委员资格

关于撤销李志珍、罗英、胡绪阳

第十三届省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3 年11月5日政协湖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协商决定)

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协商决定,撤销李志珍、罗英(女)、胡绪阳第十三届省政协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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