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来湘考察时强调,因地制宜推进农业现代化,要一以贯之抓下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十三五”以来,我省农业农村建设呈现“产量高、产业兴、农村美、农民富”等特征,但也存在“品质不高”“大而不强”等不足。“十四五”时期,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将出现系列结构性、趋势性和转折性变化,我省应重点围绕满足居民高品质农产品需求、乡村功能发挥、生活品质提升和农村内生动力激活,推进产品、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体制机制的现代化。
一、“十三五”现状:呈现“高、兴、美、富”特征
1.“产量高”:农产品供给能力稳定增长
主要农产品如稻谷、生猪、油料、烤烟、茶叶、棉花及柑橘等产量全国领先。2019年,我省稻谷产量2611.5万吨,柑橘产量560.5万吨,稳居全国第2位、中部第1位;油菜籽产量208.0万吨,仅低于四川、湖北;烤烟、茶叶和棉花的产量分别排名全国第4、第5和第5位,均居中部第2位。全年出栏生猪4812.9万头,超越河南跻身全国第2位。
2.“产业兴”:农业产业发展成效喜人
农产品加工业量质齐升。2019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1.8万亿元,是2015年的1.5倍,规模居全国第7位。目前,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55家,较2016年增长16.3%,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增至60家,居全国第7位;年产值5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增至10家,上市公司增至20家。优势特色产业较快发展。据有关部门测算,2019年全省畜禽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3250亿元,粮食、蔬菜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2950亿元、1860亿元,茶叶、油菜、油茶、中药材、南竹产业增速均超过10%。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态势良好。2019年,全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经营收入突破480亿元,较2016年增长6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88.91亿元。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2019年,全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数量分别达4.79万户、10.62万个,分别是2015年的1.7倍和2.8倍。
3.“农村美”: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现
农村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全省92%的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近60%的村生活污水乱排得到有效整治和管控。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的入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99.31%的群众认为目前农村人居环境良好。村镇颜值大幅提升。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建成6757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基础设施加快补短板。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已覆盖1.9万个行政村,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覆盖率达95%;水利、道路、物流、信息网络等加快建设进度,有效支撑了农村产业的发展。
4.“农民富”:农民收入明显提高
农民钱袋子鼓起来。2019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95元,较2015年增长40%,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是2015年的1.38倍、1.44倍、1.20倍、1.54倍;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连年高于城镇居民,2019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降至2.59。脱贫成效显著。2014-2019年,全省51个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5137元提高到11344元,增幅高出全省农民收入平均水平67.2个百分点;今年3月,51个贫困县已全部脱贫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解决。
但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仍面临突出制约。一是存在“高产不高质”问题,难以满足群众对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二是存在产业“大而不强”问题,农业产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农民收入、基础设施等短板仍存。
二、“十四五”趋势:农业农村发展面临重大结构性变化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农业增加值增速和占比将进一步下降。二是农产品供给将从“数量优先”向“数质并重”转变。三是农业功能和农村经济将向“多功能、多元化”加速转变。四是农村人口将从“单向流动”向“双向流动”转变。
三、“十四五”任务:围绕激活内生增长动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作为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农村农业现代化是包括农村产业现代化、农业产品现代化、农民生活现代化、乡村治理现代化和农村制度现代化的有机整体。“十四五”时期推进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要顺应农业农村发展的结构性、趋势性、转折性变化,充分利用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为彰显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带来的历史机遇,以居民对高品质农产品需求为基础,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质精细农业生产、提高农业农村融合发展水平、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抓手,以“人、地、钱”制度性供给为保障,充分激活农业农村增长内生动力,推动实现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具体应突出抓好以下四大任务。
1.围绕满足居民对高品质农产品新需求,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一是提升主要农产品品质,打造优质口粮、肉食、食用油和果蔬菜四大供应基地。推进粮食稳产提质。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推进休耕轮作制度化常态化。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稳定洞庭湖等粮食主产区的种植面积和产量;鼓励非主产区打造“一县一品”优质大米生产基地,扩大水稻优质品种种植面积。优化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深入实施“优质湘猪工程”,推动宁乡猪、湘村黑猪等地方特色品种、三元猪等普通品种改良和养殖技术创新,提升自主育种水平和养殖品质。以国家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为抓手,推动水产养殖向绿色化、优质化、高效化转型。提升油料作物附加值。进一步推进双季稻非适宜区推广“高档优质中稻+优质油菜”模式,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创新油菜花节等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形式。推进油茶精深加工业发展,加强产品开发,充分发掘附加值。以“果蔬茶”为重点提升特色产业竞争力。将山地生态种植和富硒作为主要特色,将柑橘作为主导产业优先发展升级,带动其他水果产业发展。以建设城镇蔬菜基地和优势特色蔬菜基地方式,扩大蔬菜类地理标志产品种植规模。大力发展“高档优质茶”,推广茶叶绿色种植,提高茶叶品质,提高茶园鲜叶加工利用率和茶叶市场核心竞争力。
二是培育知名“湘味”品牌,提升农业价值创造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依托龙头企业,每个产业选取一到两个品牌重点打造,严格控制品牌产品的品种、口味、营养标准。围绕打造湘米、湘猪、五彩湘茶等全省特色区域品牌,完善选种、种养、加工、精深加工、流通、营销产业链,通过产业链现代化提升品牌竞争力。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和登记,同时开展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提升产品认知度。完善农产品标准和监测体系。实施农产品标准化提升工程,构建从选种、种养、仓储到加工覆盖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标准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全面建立强制性农产品产地合格证和可追溯证明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广应用,以高标准、严监管倒逼农产品质量提升和农业品牌打造。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充分发掘品牌产品的历史、特色和优势,结合湖湘文化,讲好品牌故事,打造品牌形象。继续推进“湘品出湘”,深化对非农业合作推广,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发布会、农展会、体验店等形式等对品牌进行推介,着力提升农业品牌溢价。
2.围绕释放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提高农业农村融合发展水平
一是提升农业精细化水平,打造农业“百千万”工程和“六大强农”行动升级版。大力推进“机器换人”。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更加注重发展适合丘陵山地作业的小型农机和适应特色种养业需要的专业农机,着力调整完善农技补贴政策;加强农机推广服务,加大对水稻以外的其他特色农产品机械化生产的研发、推广;加大对机耕道、自动灌溉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完成全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的开发和上线,搭建省、市、县、镇、村五级平台体系;构建养猪、养虾、养鱼、大棚种植等行业省级通用物联网平台;完善全省农业遥感和GIS地理数据资源,逐步建立并上线各类主要农产品生产分布地图,为优质农产品产销“导航”。大力提升设施农业水平。积极推动将日光温室、钢架大棚、养殖设备等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重点在长株潭周边地区建设都市设施农业区,在郴州、永州、衡阳建设“湘江源”有机蔬菜设施栽培区,在环洞庭湖、张家界建设生态水产设施养殖区,在大湘西建设优质果茶设施种植区。大力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创新发展农业服务超市、为农服务中心、地方性专业农业协会等专业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做好机耕、播种、植保、收割采摘等服务的基础上,支持发展储藏、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服务,通过专业服务规模化带动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生产。
二是加快发展农业新业态、新模式,挖掘产业内外融合增长潜力。发展新商业模式推动产品出村进城。以益农信息社为依托,不断完善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乡情小店供销平台、共享服务平台、农特产品供销大数据平台等载体;搭建“认养农业”平台,以预订、预售、定制、众筹等新商业模式增强供需互动性。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新业态。推进农业与生态、文化、创意等进一步融合,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农村公园、农村游乐园、文化园、体验馆等休闲农业发展新方式。发展综合种养新模式。促进稻渔综合种养与美食餐饮、特色民宿、渔事体验和科普教育等旅游业态充分融合,提升稻渔综合种养经济效益。在适宜地区,大力推广水果种植与养殖业等相融合的“林+N”模式。
3.围绕提升生活品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改善基础设施配套和管理服务质量
一是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供水、供电、网络等基础设施提档扩容。重点提高乡村道路到村组和农户的通达率。推进农村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开展宽带入户工程,逐步在集镇、乡村集中居住区地区部署5G网络。不断健全农村垃圾收集、运转和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与物流企业合作,结合供销社改革,促进冷链物流发展,逐步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完善基础设施管理和养护制度,进行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的分置,建立由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
二是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工程。探索制定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标准,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清单,将其作为乡村振兴考核重要指标。制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相关政策,同时增加财政支持力度。重点加大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农村教育的硬件设施条件,建立健全城乡教师双向流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站、服务网建设,改善乡村医生待遇,提高服务能力;加大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补助力度等。
三是实施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扩面提质,加强集中居住区乡村建设规划,对人口外流、空心化严重的村庄加强村内布局优化和环境美化,对搬迁撤并类村庄恢复田园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建筑全面修缮保护。顺应乡村治理主体和客体的深刻变化,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信息技术与乡村治理融合,推广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应用,提高自治能力,探索建立“以方便农村居民为中心”的信息化治理平台。
4.围绕激活内生增长动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一是着力盘活农村资源要素。建立与人口和资本流动相适应的土地资源配置机制。继续完善农地“三权分置”办法,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土地农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机制。在总结浏阳试点经验基础上,以落实集体所有权、保障成员使用权为基础,着力放活宅基地的流转使用权,赋予集体所有权、成员使用权、流转使用权不同的权能。深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拓展农村建设用地入市的范围,提高土地增值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完善集体产权制度。根据改革试点进度,完善产权管理经营制度,将集体经济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方式,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发展“公司+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等合作形式,进一步盘活集体资产,逐步消灭集体资产空心村。
二是鼓励人才入乡留乡。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允许主要从事科技创新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下乡领办、创办、兴办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以知识产权、资金等要素入股、参股,获取股份收益。加强人才培养。做好乡村发展“带头人”队伍建设,建立乡村后备人才队伍培养机制;加强对农业生产技能的普及性培训,通过现场指导、在线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生产技能的普及性培训,逐步建立职业农民认证体系,完善专业人才的职称评定制度。完善创业平台。打造一批农民创业园、农业创客空间、农村电商孵化园等平台,并完善配套服务体系,通过奖补政策鼓励创新创业。
三是完善资金支持政策。金融方面。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无抵押贷款业务,支持有条件的行政村创建“授信村”试点,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并给予适当的利率优惠。依法合规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水域使用权、生物资产抵押等担保融资。财税方面。对农业生产者直接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省级财政每年以不低于20万元/每村的标准,每年扶持一定数量行政村的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可作为村级集体经济与企业合作发展的股本金,获取股份收益。
调研组组长:谈文胜
副 组 长:唐宇文
成 员:李学文 龙花兰 黄玮 黄君 夏露
来 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第106号《对策研究报告》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