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委员、区政府办秘书一室主任 吴勇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转变,农村垃圾问题已成为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近几年来,我区各乡镇(街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着力解决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基础设施投入不够,生活垃圾清运成本高等问题。为此,特建议如下:
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
一是借鉴外地经验,尽快完善农村垃圾管理办法,明确垃圾分类回收的强制性义务,建立垃圾分类制度,细化分类标准,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二是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垃圾收费一方面能够强化村民的环保意识,达到源头减量的效果;另一方面,收取的费用可以作为支持农村垃圾处理市场化的一个补充,促进农村生活垃圾运转,打破地域和行政区划限制,实现区域化就近处理,从而降低偏远村落垃圾交通运转成本。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对于农村垃圾处理明确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促进乡村环境改善”。在制定收费标准时,要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纳入参考指标,以达到必要的约束水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循序渐进,分三步走:第一步,只对未分类的农村生活垃圾收取费用,逐步培养村民的分类意识和习惯;第二步,对未分类的部分垃圾和分类后处理难度较大的部分农村生活垃圾收取费用;第三步,在综合考虑前两步的基础上实施全面收取费用,力争达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减量的目标。
二、要抓好宣传教育,培养村民主体意识
一是通过网络、广播、宣传车等媒介对村民开展教育活动,提高其环保意识,强化开展环保志愿行动,同时借鉴翁家寨模式,引入社会力量,通过“垃圾银行”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村民逐渐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二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以农村中小学在校学生为对象,开设环境保护课,教育学生从小养成垃圾分类爱护环境的文明行为,布置环保作业,采取校外表现校内评比的方式,对表现较好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以此带动家长转变观念。三是正视村民自发的环保诉求,目前村民环保维权意识逐步增强,而现行的行政工作机制落后于这一趋势的发展,具体实行过程中仍然存在政策操作性不强、诉求渠道不畅、整体维权力度不大等问题,建议成立农村环保协会组织,直接与环保诉讼部门挂钩,同时完善补偿机制以及相关评估机制,充分维护村民的环保诉求和环保权益,形成自上而下的环境保护氛围;四是加大公示评比力度,只有通过比较才能引起竞争和追赶,要不断完善和细化农户之间、村组之间、屋场之间的公示评比力度,点燃村民的集体荣誉感和个人荣誉感。
三、形成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在政策上适当突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考核权重,引导财政资金以及其他资金流入该领域。二是强化市场化运作,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项目投资回报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让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走上以市场化为引导方向的产业化道路。三是逐步落实垃圾收费制度,通过收取该费用,一方面促使村民减少垃圾排放,进而降低垃圾处置支出;另一方面,补充在该方面的资金缺口。四是要充分发掘自身优势和亮点,把当地经济发展上来,乡村振兴了,村民对生活品质的要求高了,经济条件具备了,环境保护工作也会相应跟上来。
四、科学规划,降低清运成本
一是逐步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节约偏远村落农村垃圾运转成本,实现垃圾处理设施利用的区域化,要统一规划,在进行垃圾转运设施布局时通过人口、距离、运输力量等因素建立函数模型,以运转成本最优为原则规划垃圾运转站的选址,同时,确立适宜的运转接点,从而最大化发挥运转站点的服务能力。二是提高偏远且交通不便的乡村自身垃圾处置能力,因收运成本较高,除了有毒有害垃圾以及难降解垃圾外,其余垃圾应该在投入建设上以提高其就地处置率为主,相邻几个村建设一批生物降解池,对有毒有害垃圾以及难降解垃圾外设置临时收储站,由乡镇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出。对交通条件较好的地区,投入上应该在加强垃圾分类的同时加强转运站的建设和转运车辆的维护和更新。对于前者偏重于保洁人员、垃圾处置人员专业队伍的打造,对于后者偏重于运转流程的优化,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远期规划和近期建设相结合,集中处置和不集中处置相结合。
总之,农村垃圾处理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纷繁巨大的系统工程,既涉及到技术问题,又涉及政策管理的问题,关键是要转变传统观念,建立新的调控管理手段和农村垃圾处理产业发展模式,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力争通过上述措施让乡村的水能“洗胃”、空气能“洗肺”、生态能“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