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二)

县政协办 03-19 1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时间

2018年1月23日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启动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2018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围。2019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6.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7.扫黑除恶要做到哪两个“结合”

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8.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什么

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

9.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是如何规定的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0.当前涉黑涉恶犯罪的新动向是什么

一是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二是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三是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11.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具备什么特征

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

12.什么是恶势力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

13.什么是恶势力犯罪集团有什么特征

恶势力犯罪集团是符合犯罪集团的法定条件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14.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15.益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类重点打击行为

(一)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二)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三)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四)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五)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六)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七)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以高薪引诱招募员实施欺骗、设施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涉砂涉矿、阻工闹事、强揽工程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16.举报方式

①县扫黑办举报投诉电话: 0737 8211971, 地址:县党政大楼8118.

②县纪委监委举报投诉电话: 0737- 8218116, 地址:县党政大楼1205.

③县法院举报投诉电话: 0737- 8824211, 地址:县法院四楼刑事审判庭办公室。

④县检察院举报投诉电话: 0737- 8882001, 地址:县检察院三楼B306室扫黑办。

⑥县公安局举报投诉电话: 0737- 8823036, 地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二楼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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