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茶陵县委员会
2018年度委员履职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委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发挥主体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体政协委员(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各专委会主任除外)
二、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公开评估与组织评价、客观公正与简便易行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指标分值权重及考核分工
考核基础分为100分,由工作目标、界别考核、公开评估三部分组成。
1、工作目标60分。由参加政协会议、撰写政协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参加政协活动、其他加分项目等指标组成。工作目标分值为100分,折算成60分计入委员履职考核总分。
2、界别考核20分。由各界别活动组牵头自行组织考核计分。
3、公开评估20分。由主席成员会议公开评估,计平均值。
四、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1、组织领导。绩效考核工作在县政协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刘福明副主席任组长,联法委牵头,办公室、各专委会主任为成员。
2、等次区分。根据委员履职考核实际得分排队,分为三个等次,考核得分排在前20%的为一等,得分排在中70%的为二等,得分排在后10%为三等。
3、结果运用。一是与年度优秀委员评选挂钩。评为年度“优秀委员”的,履职考核得分必须为一等。在全会上对“优秀委员”进行表彰,并奖励奖金800元。二是与年度委员经费发放挂钩。根据各类履职考核等次,确定委员经费发放标准。委员经费基数2000元/年。履职考核评定为一等的委员经费在核定基数上增加25%,二等的委员经费不增不减,三等的委员经费在核定基数上减少25%,履职考核结果确定后一年一次性发放。三是实行委员履职考核末位辞免制度。委员履职考核得分最后一名,且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予以辞免。
附:1、政协茶陵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指标
2、茶陵县政协委员应用“政协云”考评计分细则(试行)
附件1:
政协茶陵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 |
项目及分值 |
考核部门 |
评 分 标 准 |
工作目标60分(分值为100分,折算为60分) |
参加政协会议(15分) |
会议组织组考勤,县政协联法委考核 |
全程参加政协全会、常委会等各类会议,积极建言献策的记15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请假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全会无故缺席者加倍扣分。 |
撰写政协提案(15分) |
县政协提案委考核 |
年独立提交1件提案(以提案委立案为准,提案未能立案、转为来信或社情民意,按社情民意记分)记15分,未提交记0分。属联合签名提案的,每件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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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社情民意信息(40分) |
县政协联法委考勤记录 |
参加“委员接待日”并书面反映社情民意(含未立案的提案)记15分(未邀请的外地委员在政协云中提“微建议”3条以上或书面反映社情民意的视同参加了委员接待日); 委员在政协云中提“微建议”3条记15分,每少1条扣5分,超过条数列入加分项目; 委员登录政协云开展履职活动记10分,计分细则见附件《茶陵县政协委员应用“政协云”考评计分细则(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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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60分(分值为100分,折算为60分) |
参加政协活动(30分) |
各办委考核 |
积极参加委员“三个一”助力脱贫攻坚活动,与结对贫困户见面开展活动2次以上记30分,每少1次扣15分,未开展活动的记0分。积极参加县政协安排的调研视察、学习培训等活动,请假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每次扣8分。 |
其他加分 |
各办委考核 |
提交提案1件以上每多提交1件(联签的不计算在内)加2分;提案被确定为年度重点提案或优秀提案的加5分;社情民意信息被省、市、县政协每采用1条分别加10分、5分、3分;个人先进事迹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记5分;调研视察报告被采用或领导批示的加5分;被省、市、县刊发与政协相关内容文章的分别记10分、8分、5分;大会发言加5分,得到领导批示的大会发言加10分;在政协云中提“微建议”3条以上,每超过1条加0.5分;其他情形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酌情加分。 |
|
界别活动组 考 核 20分 |
|
界别活动组考核 |
由界别活动组自定项目考核计分 |
公开评估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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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办公室组织,主席会议成员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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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茶陵县政协委员应用“政协云”考评计分细则(试行)
类 别 |
目 标 与 分 值 |
计 分 细 则 |
“政协云” 应 用 (100分) |
登录政协云(40分) |
每天登录3次以上,记20分,少于3次记0分。 |
每周累计登录20次以上,记20分,每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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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省、市、县政协资讯、履职活动、查阅资料(30分) |
每周浏览省市县政协资讯、履职活动、查阅资料30次以上,记30分,每少一次扣1分。 |
|
点赞省、市、县政协资讯及履职活动(10分) |
每周点赞10次以上,记10分,每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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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省、市、县政协资讯及履职活动(10分) |
每周评论资讯及履职活动10次以上,记10分,每少一次扣1分。 |
|
分享转发资讯及履职活动(10分) |
每周分享资讯及履职活动10次以上,每少一次扣1分。 |
注:政协委员应用“政协云”考评从2018年4月1日起执行,每月由县政协“政协云”应用中心将每周数据汇总一次,并在茶陵政协联络工作微信群上公布。
政协茶陵县委员会
2018年度界别活动组工作考核方案
为充分发挥政协各界别活动组的作用,不断推进政协工作新发展,根据《政协章程》和《政协茶陵县委员会工作规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突出界别特色,充分调动各界别活动组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协工作水平。
二、考核对象
县政协12个界别活动组,即中共界别活动组;农业界别活动组;特邀界别活动一组;特邀界别活动二组;无党派、台联、侨联、少数民族界别活动组;社科、社会福利和保障界别活动组;教育、体育界别活动组;工会、共青团、妇联界别活动组;医药卫生界别活动组;科技、科协、文艺界别活动组;经济界别活动组;工商联界别活动组。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分5个方面:即工作计划总结、会议活动、提案工作、社情民意、调研视察,基本分值为100分,同时设附加项目。具体见《政协茶陵县委员会界别活动组2018年度履职情况考核指标》(附后)。
四、考核办法
1、组织领导。绩效考核工作在县政协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刘福明副主席任组长,联法委牵头,办公室、各专委会主任为成员。
2、等次区分。根据各界别活动组得分情况评选“优秀界别活动组”。 “优秀”等次不超过20%。
3、结果运用。在全会上对“优秀界别活动组”予以表彰,奖励奖金2000元。
附:政协茶陵县委员会界别活动组2018年度履职情况考核指标
附件:
政协茶陵县委员会界别活动组2018年度履职情况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工作计划 总 结 (10分) |
10 |
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时向县政协联法委报送活动组有关资料。 |
计划、总结少一项扣5分,不按要求报送活动组有关资料的酌情扣分。 |
会议活动 (40分) |
10 |
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 |
无故不参加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请假的每人次扣0.5分。 |
10 |
督促委员按要求应用“政协云”开展履职活动。 |
依据本界别活动组委员应用“政协云”考评平均得分折算扣分。 |
|
20 |
组织界别活动不少于2次(不含界别小组会议)。 |
少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
|
提案工作 (20分) |
20 |
撰写提案委员参与率不少于80%。 |
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社情民意 (20分) |
20 |
本活动组委员积极通过参加委员接待日并书面提社情民意、在政协云中提“微建议”等方式反映社情民意。 |
本活动组委员未完成反映社情民意任务的,每1人次扣2分。 |
调查研究 (10分) |
10 |
每组每年提交调研视察报告1篇以上。 |
没有完成的扣10分。 |
附加项目 |
|
提交书面大会发言材料。 |
每提交1篇加5分,采用加10分。 |
|
调研报告或大会发言得到县领导批示采纳。 |
每件加10分。 |
|
|
社情民意信息采纳。 |
在县政协《社情民意》刊登,每条加1分,市采用每条加3分,省采用每条加5分。 |
|
|
组织活动。 |
本活动组开展活动超过2次。每多一次活动,加5分。 |
|
|
界别提案 |
界别活动组提交界别提案并立案,每件加5份。 |
政协茶陵县委员会
2018年度乡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界别活动组召集人政绩考核方案
为加强绩效管理,推动工作,全面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及类别
1、乡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16个):秩堂、高陇、火田、腰潞、虎踞、枣市、界首、马江、湖口、严塘、桃坑、舲舫、云阳街道、下东街道、思聪街道、洣江街道
2、界别活动组召集人(25个):中共界活动组、农业界活动组、特邀界活动一组、特邀界活动二组、无党派台联侨联少数民族界活动组、社科社会福利界活动组、教育体育界活动组、工青妇界活动组、医药界活动组、科技科协文艺界活动组、经济界活动组、工商联界活动组
二、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公开评估与组织评价、客观公正与简便易行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指标分值权重及考核分工
政绩考核基础分为200分,由工作目标、脱贫攻坚、自身建设、公开评估四部分组成(附:政协茶陵县委员会2018年度乡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界别活动组召集人政绩考核指标之一、二)。
1、工作目标100分。由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福明同志牵头,组织各专委会(办公室)考核。
2、脱贫攻坚50分。由政协联法委牵头组织考核计分。
3、自身建设25分。由政协联法委牵头考核。
4、公开评估25分。由主席成员(扩大)会议公开评估,计平均值。
四、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1、组织领导。绩效考核工作在县政协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刘福明副主席任组长,办公室、各专委会主任为成员。
2、等次区分。根据各被考核单位实际得分情况,分类别评定一等、二等。考核评价为一等的不超过20%。
3、结果运用。一是与年度评“优”挂钩。界别活动组召集人考核评价“一等”的评为年度“优秀界别召集人”,在全会上予以表彰,奖励奖金1000元。二是与年度绩效考核奖挂钩。根据各类绩效考核等次,确定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标准。绩效奖金基数2000元/年。一等绩效考核奖在核定基数上增加20%,二等不增不减。绩效考核奖金根据考核结果一年一次性发放。
附:1、政协茶陵县委员会2018年度乡镇政协联络工作
负责人政绩考核指标(一)
2、政协茶陵县委员会2018年度界别活动组召集人
考核指标(二)
附件1:
政协茶陵县委员会2018年度乡镇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政绩考核指标(一)
考 核 指 标 |
分值(分) |
计 分 办 法 |
考核单位(牵头人) |
备注 |
|
工
作
目
标
(100分) |
年初计划、年末总结 |
10 |
按时上交计10分,每少1项扣5分。 |
刘福明 副主席 牵头, 各办委 参 加 |
|
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
10 |
当地党委政府考核 |
|
||
履行三大职能 |
10 |
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协商,有效开展民主监督,积极参政议政。 |
|
||
撰写调研报告或视察报告 |
10 |
每年至少开展1次调研或视察活动,并撰写报告,没有扣本项分,被县以上刊物采用加5分。 |
|
||
乡镇联络机构实体化建设 |
10 |
做到了有牌子、有工作室和必需的办公设备、资料齐全、制度上墙、开展活动。完成计10分,没有完成每少一项扣2分。 |
|
||
反映社情民意(微建议) |
10 |
参加“委员接待日”反映社情民意,未参加的扣5分。通过政协云提交“微建议”10条以上,缺1条扣1分。 |
|
||
撰写提案 |
10 |
每年至少上交提案1件以上,没有提案扣本项分。 |
|
||
联络联谊工作 |
10 |
建好本乡镇县政协委员台帐,组织委员开展视察等履职活动,做好活动记录,每少1项扣5分。 |
|
||
参加政协组织的活动 |
15 |
积极参加政协全会、常委会和所在政协界别的活动,全部参加记15分,无故缺一次扣5分,请假一次扣2分。 |
|
||
5 |
应用政协云开展履职活动记5分,按本人“应用政协云考核”得分情况折算计分。 |
||||
脱贫 攻坚 (50分) |
按茶协办发〔2017〕10号文件开展委员“三个一”扶贫行动 |
50 |
按文件帮扶,每少1户扣5分,没完成任务扣2分,被通报扣本项分。 |
联法委 组 织 |
|
自身 建设 (25分)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
5 |
当地党委政府考核 |
联法委 组 织 |
|
参加“两学一做”常态化活动 |
5 |
当地党委政府考核 |
|
||
参与县组织主题活动 |
5 |
当地党委政府考核 |
|
||
履行个人和 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
5 |
离县五天以上出差(出访),应事前报告县政协主席,并报政协联法委备案;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应报县政协党组。 |
|
||
自身学习 |
5 |
当地党委政府考核 |
|
||
公开 评估 (25分) |
主席会议 成员评估 |
25 |
|
政协办 组织,主席 会议成员 测 评 |
|
附件2:
政协茶陵县委员会2018年度界别活动组召集人考核指标(二)
考 核 项 目 |
分值(分)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考核单位 (牵头人) |
备注 |
|
工
作
目
标
(100分) |
工作计划、总结 (10分) |
10 |
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时向县政协联法委报送活动组有关资料。 |
计划、总结少一项扣5分,不按要求报送活动组有关资料的酌情扣分。 |
刘福明 副主席 牵头, 联法委 具体组织 |
|
会议、活动 (30分) |
10 |
督促本活动组委员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 |
无故不参加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请假的每人次扣0.5分 |
|
||
10 |
督促委员按要求登录“政协云”开展履职活动。 |
依据本界别活动组委员应用“政协云”考评平均得分折算扣分。 |
|
|||
10 |
年度组织本界别活动不少于2次 |
少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
|
|||
提案工作 (20分) |
20 |
活动组中委员撰写提案参与率不少于80% |
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
社情民意 (20分) |
20 |
本活动组委员积极通过参加委员接待日、书面提社情民意、在政协云中提“微建议”等方式反映社情民意。 |
本活动组委员未完成反映社情民意任务的,每1人次扣2分。 |
|
||
调查研究 (20分) |
20 |
活动组每年提交调研视察报告1篇以上 |
没有完成的扣20分。 |
|
||
工 作 目 标 (100分) |
附加项目 |
|
提交书面大会发言材料。 |
每提交1篇加5分,采用加10分。 |
刘福明 副主席 牵头, 联法委 具体组织 |
|
|
调研报告或大会发言得到县领导批示采纳。 |
每件加10分。 |
|
|||
|
社情民意信息采纳。 |
在县政协《社情民意》刊登,每条加1分,市采用每条加3分,省采用每条加5分。 |
|
|||
|
组织活动。 |
本活动组开展活动超过2次。每多一次活动,加5分。 |
|
|||
脱贫 攻坚 (50分) |
按县政协制定的有关文件执行 |
50 |
按界别活动组划分委员,组织委员与“三个一”结对贫困户见面,并督促委员开展扶贫活动不少于2次 |
委员本年度未与结对贫困户见面每少一人扣1分,未完成扶贫活动次数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刘福明副主席牵头,联法委具体组织。 |
|
自身 建设 (25分) |
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若干规定、县委相关规定情况 |
10 |
|
以委员所在界别划分,如有违反1次/人扣1分,被通报扣本项分。 |
联法委 组 织 |
|
参加县委规定的主题活动情况 |
8 |
|
被县里通报,扣本项分。 |
|
||
自身 建设 (25分) |
参加本单位(所在乡镇)各项集体活动情况 |
5 |
|
由本单位根据参与活动情况计分。 |
联法委 组 织 |
|
自身学习修养情况 |
2 |
|
由本单位根据学习情况计分 |
|
||
公开 评估 (25分) |
主席会议成员评估 |
25 |
|
|
政协办组织,主席会议成员测评 |
|
政协茶陵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印发 |
作者:颜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