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政协召开“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部署会

5月12日,炎陵县政协在数字乡村委员工作室组织召开“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部署会。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县政协各委室、专项民主监督组成员,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陈黎明,副县长陈建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政协关于对全省各市州开展生态环保民主监督情况进行考核排名的部署要求,传达学习株洲市政协“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宣读炎陵县政协“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围绕专项民主监督作表态发言,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专家以“青山共守、绿色共护”为题作生态环境监督业务培训。

为积极落实省、市政协开展“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要求,炎陵县政协“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将设城区、东片、南片、西片四个监督片区,通过联动监督、派驻监督、提案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围绕县生态环境质量等五个方面开展民主监督,紧扣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情况进行综合监督并开展测评。

县政府副县长陈建伟对此项工作提出了“站位要高、配合要紧、整改要实”相关要求,他强调开展“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事关全县民生福祉、具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把此次专项民主监督作为转变作风的具体实践和有力抓手,按照方案迅速行动、强化联动、形成合力,主动担当、对标对表抓好落实、抓出实效。

为确保专项监督工作有力有序开展,陈黎明对专项民主监督组提出三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思想要高度重视,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是落实好省政协“7+4+5+3”履职要求的具体行动,全县政协系统要紧扣目标任务,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量,提升监督实效。二是行动要积极主动,专项监督工作组要结合实际,落实实施细则,加强与部门、乡镇联动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目标要争先进位,要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着力提升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将炎陵县生态环境打造成示范标杆。(政协办/何芳)

作者:何芳    编辑: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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