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仁忠委员工作室开展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活动


7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日,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唐仁忠委员工作室会同蓝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县中西结合医院门口小广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唐仁忠委员工作室进驻委员夏妍、陈溪、彭红梅等人与蓝山消保委工作人员设立了现场咨询台,并准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读本、《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手册》、《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手册》等资料,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委员们及其消保委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了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争议的解决以及国家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反对奢侈浪费等知识。

唐仁忠委员还对现场群众说:消保条例坚持人民立场,作出两个坚持一个遵循规定,就是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的利民惠民政策,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予以有力保障,公平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正当利益,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办好、办快,让老百姓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现场群众积极参与互动,并对此次活动的开展给予好评。

此次活动共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较好的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促进了放心消费环境的创建,为放心消费提供了法治支撑。

作者:唐仁忠    编辑:欧阳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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