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市政协民主监督与市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贯通协调机制,近日,市政协联合市纪委出台《关于推进市政协民主监督与市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指出,市政协和市纪委监委共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情况,国家公职人员作风情况等开展监督,推动市政协民主监督与市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同向发力,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基础上,实现互补互促,增强整体监督效能,助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永州建设。
《实施办法》还明确了9项具体协商协调监督事项,明确市政协与市纪委监委围绕双方共同关注的监督选题、监督方式、监督成果运用等开展协商协作。并提出建立协调联络、问题线索移交、联席会商机制,明确加强组织协调、保障政协委员知情明政、保障政协委员民主监督权利等方面内容。
作者:蒋慧玲 编辑:王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