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研究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

一要抓紧全面评估《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时启动修订工作。特别是要将《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修改完善纳入该省立法规划、优先安排,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二要针对重点卫生防疫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薄弱环节深入研究,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立法。三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在开展疫情防控综合法律知识解读和传染病防治法专题解读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逐一解读,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四要紧扣全省工作大局,聚焦重点领域,扎实做好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为该省加快实现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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