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亿元!2020年中央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湖南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4日讯(记者 李成辉 )日前,省扶贫办下发《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提到,2020年中央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经下达我省。据悉,湖南本批次共获得专项扶贫资金3.6亿元,已由省财政厅下达。

据悉,本批次资金均按因素法测算,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测算因素不限制资金使用范围。具体测算因素包括深度贫困倾斜因素、重点帮扶因素、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奖励资金(2019年摘帽县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以及工作因素。

省扶贫办要求,要重点关注脱贫质量“回头看”发现的问题,优先安排资金支持问题清零;要加大对重点帮扶村(原挂牌督战村)的支持力度,及时解决制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对按规定条件确定的监测对象中,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可安排扶贫资金对其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予以贴息,支持其参加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培训,支持通过村内扶贫公益岗位安置。

此外,各地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区分轻重缓急,尽快从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筛选出项目实施;同时,加大盘活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力度。落实县、乡、村全面公示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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