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出台实施细则推进新型研发机构集群发展

近日,《苏州市推进新型研发机构集群发展的实施细则》发布,明确新型研发机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

一是在新型研发机构集群发展导向上,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等四大先导产业发展需求,有效整合创新资源、强化源头技术供给,逐步形成研发特色鲜明、产业支撑能力显著、多类型机构汇聚的新型研发机构集群化发展态势,进而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互动融合。

二是在政策支持方面,分新建和绩效补助两类给予支持:对于新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在三年建设期内依据创新水平、投资规模、地方政府投入等情况分期分档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并对经费使用范围进行明确;绩效补助类,对建设期满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其发展状况和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给予最高20%,最高500万元的支持。(来源:江苏政府网)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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