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意见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日前,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

一是明确到2025年,基本完成作物、畜禽(蜜蜂、家蚕)、水产以及重点微生物等农业种质资源全面系统调查与收集,统筹规划布局省级资源库(场、区、圃)建设,到2035年,建成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

二是提出了五方面重点任务:开展全面调查收集,查清资源家底;建立完善保护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强化科学系统管理,确保资源安全;实施精准鉴定评价,挖掘优异种质;深度开发利用,提升育种效能。

三是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科研机构为支撑、保护单位为主体,省级统筹、省市县与保种单位四级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协作、有机衔接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机制。各地要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设立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加强资源用地规划保障,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充分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合理安排新建、改扩建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所需用地,科学设置畜禽种质资源疫病防控缓冲区,不得擅自、超范围将畜禽、水产保种场划入禁养区,占用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的,需经原设立机关批准。

来源:江苏政府网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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