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22条举措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近日,江苏省发布《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在4个方面解决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痛点、难点。一是市场准入方面。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将对民营企业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在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二是融资贷款方面。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贷款条件、工作人员尽职免责方面,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或变相设置不平等标准或条件。三是要素使用方面。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制定、实施各类规划和产业政策、土地供应、分配能耗指标和行政管理行为等方面,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不平等标准或条件。四是招投标隐性壁垒方面。明确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不得限定企业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股权结构;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项目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等。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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