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

近日,《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出台。一是明确驿站“十个严禁”。建立驿站管理负面清单,明确驿站内的“十个严禁”,包括禁止对老年人殴打、推销产品、收会费、收保证金等欺老骗老虐老行为,二是星级评定结果将与运营补贴挂钩。驿站建设继续坚持“政府无偿提供设施”原则,由街乡镇通过租赁、置换等方式获取土地或设施建设驿站,或通过给予租金补贴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建设运营驿站,租金补贴参考市场行情确定,最高给予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租金补贴。三是建立驿站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准入要求具有三年及以上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经验;应为连锁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没有严重失信记录,且一年内没有一般失信信息记录;退出包括违反负面清单及相关禁止性规定;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连续三个月以上未开展服务等。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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