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出台《广东省数字政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粤系列)管理办法》,统一对平台的建设运营等工作进行规范。 一是明确了各地、各部门职责,其中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粤系列”平台规划和基础架构建设,省业务主管部门统筹本部门和省垂管系统服务事项进驻,各地市政府负责本地区政务服务进驻和运营拓展。二是《管理办法》对服务进驻标准、服务事项管理和上下线流程、平台日常检查和应急处置相关要求、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及数据共享,以及各地、各部门在“粤系列”平台建设推广涉及组织领导、资金、安全保密、宣传方面的责任等内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三是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和应用(包含小程序、APP等);已有各类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和应用,要分步整合到“粤系列”平台;对因特殊原因确需新建或保留的,应与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会商办理。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