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实施规划乡镇建设五年行动

一是规划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原则上每个县2025年至少建成2个以上示范类乡镇;全域旅游县辖区内原则上所有乡镇均按提升类以上标准建设,示范类乡镇比例不低于30%;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特色小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全国重点镇,应创建示范类乡镇。二是基础类的乡镇以完成“一深化”为主要目标,补齐与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基本功能设施;提升类、示范类在此基础上,全面提高镇区建设水平,探索创新管理镇区的工作机制;示范类要打造一流镇区设施和景观,塑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城镇风貌,提升镇区综合管理水平。三是到2023年,全省所有乡镇脏、乱、差的现象基本解决,服务功能持续增强、乡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全省100个左右的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到2025年,全省300个左右的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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