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多项举措完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

一是交流轮岗科学设置了交流比例。市级政策规定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交流比例须达到符合条件人员的10%以上,其中优质师资交流须达到交流人员的20%。二是在交流方式上,以学区内常态交流、校际间点对点交流为主,采取学区、片区内交流轮岗方式,同时健全教师“走教制”,探索富余学科教师培训转岗制度,建立校际联盟发展制度,组建学校联盟和教育集团等。三是开展优秀师资延退后交流任职任教,建立“名师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设立“特级教师流动站”等,组织献课讲学,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分享优质教育资源。四是完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引导和支持区县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等形式,保持区县域内的教师交流合理比例;通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方式,推动城市学校、优质学校教师流动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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