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确定201个县级单位为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其中,湖南共9地上榜,分别是宁乡市、湘乡市、衡阳县、隆回县、汉寿县、汝城县、永州市零陵区、会同县、吉首市。
2023年下半年,交通运输部将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对创建单位组织评估,验收合格的,授予“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称号。(文/视频 全媒体见习记者 王翊玮)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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