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发布《海南省农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一是选派同一市县的农业科技特派员组成“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依托农业科技110服务站,针对市县农业产业发展需求,集中统一开展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产业技术服务、培育技术型乡村人才等工作。二是在职责分工上,省级农业科技特派员要针对服务对象技术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帮助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引进和推广先进新品种、实用技术等科技成果,与所在乡镇合作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带动培育农业产业,还可以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承包或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合作社、协会等,与当地企业和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三是省科技厅将采用“农业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方式,支持农业科技特派员在该省乡村振兴重点县和重点地区开展服务,与服务对象联合申报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类科技项目。
编辑:邓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