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面启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

一是企业在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设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或调整技能等级。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在高级技师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增设学徒工。学徒工的转正定级考核,学习期满和试用期满后,依据本单位有关要求进行。二是在全市重点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评聘试点工作;特级技师、首席技师通过评聘方式进行,实行岗位聘任制。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审方式可综合采用个人述职、成果展示、面试答辩、综合评议、业绩量化考核等形式进行。三是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可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薪酬待遇,享受疗休养(休假)以及落户、购(租)住房、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或根据实际确定,不低于特级技师薪酬待遇。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编辑:邓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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