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4家单位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其中,湖南有4家单位(4个工作法)入选,他们分别是: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

(“情理法融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康王人民法庭

(“群英断是非”诉源治理工作法)

常德市津市市汪家桥街道

(“平安指数”促进解纷工作法)

湘西州龙山县委政法委

(“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工作法)

祝贺!

编辑:邓骄旭

推荐
评论
      您的真知灼见远胜过“顶”“好”
      A 标准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