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忠实履职尽责
——访吉林省政协主席江泽林
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召开一年来,吉林省政协在中共吉林省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涌现出许多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近日,吉林省政协主席江泽林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本刊:作为省政协主席,您对中共吉林省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有什么感受?
江泽林:我认为省委对政协的领导坚强有力,谈几点感受。
第一个感受,省委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政协依照宪法和政协章程开展工作。2019年12月召开的中共吉林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对解决各级政协组织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参会者包括市县党委书记、市县长、市县政协主席、组织部长、统战部长等。省委还出台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应该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规范,为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落实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第二个感受,省委善于运用、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和作用,主动给政协交任务、压担子。比如,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从设想到建立、发展,就是省委交任务、政协主动发挥作用的一个体现。早在2018年6月开始,根据省委要求,省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多次深入延边州特别是珲春市考察,开展深入的专项研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听完汇报后决定,借助全国两会契机,通过政协提案形式,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我联名冯守华、王路、何广顺等委员提出了《关于建议国家支持珲春市建设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及海洋经济合作示范区的提案》。全国政协将此列为重点提案并安排副主席协商推进,省政协持续跟踪提案协商落实。同时,按照省委意见,成立由我任组长的珲春海洋经济合作示范区协商推进工作专班。今年,我们还将搭建长吉图两级合作平台,实现跨区域协商。我认为,省委这么重视政协,政协也不能“掉链子”,必须把每件事都办的“杠杠的”。
第三个感受,省委重视政协的意见建议并充分采纳。吉林是农业大省,我们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作为重要切入点,进行课题研究,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围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文化建设”等开展视察调研、协商座谈,为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提供有益参考。这些意见建议都得到省委的重视并转化为实际举措。
第四个感受,省委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人民政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在破解市县政协“两个薄弱”问题上,我们就得益于省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在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发言时,把“在党委统筹下合力加强市县政协工作”作为吉林的重要经验。
本刊:的确,破解市县政协“两个薄弱”问题是上上下下都很关注的问题。您在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总结了吉林省的经验。许多人说条条举措都是“真金白银”。可否请您详细介绍下这方面的情况?
江泽林:吉林省在破解“两个薄弱”问题方面很多工作的力度都是非常大的。在中共吉林省委政协工作会议上,巴音朝鲁书记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坚决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抓紧制定政策,尽快解决好当前各级政协组织特别是市县政协在编制、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尤其是人员短缺等突出问题。《实施意见》将“加强市县政协建设”单列一章,提出12项具体要求。我在作总结讲话时,没有念稿子,用15分钟时间,对参会的市县(区)委书记、市县(区)长、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重点讲了两件事,一是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二是人民政协的职能,突出了加强和改进市县政协工作,就是希望大家能够通过中共吉林省委政协工作会议把政协性质定位学深学透,切实解决好“两个薄弱”问题。
省政协在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过程中,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基础上,积极统筹协调,创造性地解决“两个薄弱”问题。
在省级政协层面,设立省政协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国家级新区及各类开发区一般承载着国家重要发展或体制机制的创新任务,开发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实施意见》提出:“向具备条件的新区、开发(保护)区派驻(出)政协工作机构。”今年4月,经中共吉林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吉林省政协常委会会议作出设置省政协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负责联络全省开发区政协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探索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将政协有机嵌入基层共享共治的多元治理之中,助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在市级政协层面,统一规范设置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吉林省肩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任务,规范设立市级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有利于相关工作展开。在省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省政协积极与省委编办沟通协调,指导各市(州)政协规范统一设置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市(州)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一律设置为正处(局)级机构。增强领导力量,增加行政编制,选优配强专委会干部,以保证开展工作需要。每个市(州)政协增加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增加行政编制不少于3人。
在县级政协层面,统一标准增加编制。针对部分县(市、区)政协存在“一委一人”现象,省委主要领导专门部署,省政协与省委编办协商并确定以大县不低于25个、中县不低于20个、小县不低于15个的编制标准,配齐配强政协机关工作力量,并明确各县行政编制确有困难,可通过成立协商议政服务中心或政协委员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相应增加事业编制,配备领导职数。经过努力,全省市县政协共增加机构105个,增加编制411个,其中行政编制129个,事业编制282个。市级政协编制同比增长18%,县级政协编制同比增长32%。
本刊: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明确作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论断。吉林省政协开展了“协商—搭台”“搭台—协商”工作,既符合中央精神,又切合全省实际。在落实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责任方面,吉林省政协有哪些亮点和经验?
江泽林:专门协商机构,既是政协的性质定位,又是政协的工作定位。从性质定位方面来看,“专门协商机构”是对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三项定位的综合承载,是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定位。从工作定位方面来看,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需要通过专门协商机构彰显。只有专门协商机构才能建立起从全国政协、省(市、区)政协到市县政协的同一个制度体系。可以说,专门协商机构是为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所作的重要制度设计,开辟了人民政协参与国家治理的广阔空间。
在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方面,我们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两方面入手。一是强化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把握理论遵循。省政协每年都选择一些政协理论问题,成立课题组,充分发挥智库专家等专家团队作用,多措并举加强理论研究,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更好地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供理论支持。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提高政协高质量履职效能。二是培育典型协商案例。如在全省政协系统打造融政协元素和区域特色于一体的“吉思广益”品牌,鼓励市县政协互学互鉴,涌现出“有事来商量”“共识+发展”“委员问政”“请您来协商”“点站台”“金城商量”等一批各具特色的搭台协商形式。下一步,我们要推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政协协商创新发展。
总结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召开一年来的履职工作,我更加深刻感觉到新时代人民政协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舞台广阔、大有可为。我们要以饱满的履职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担当,投入到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生动实践中,投入到吉林振兴发展事业中。
报道组成员:王京 王瑛 李香钻 杨灵
本文刊登于《中国政协》2020年第17期
编辑:邓骄旭

标准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