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工作室考评细则来了!新修订的政协委员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印发

      近日,新修订的《政协湖南省委员会政协委员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

      《办法》的修订完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力求反映去年以来全省委员工作室建设运用的做法和经验,着眼于推进委员工作室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常态化、高质量运行,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新增委员工作室考评细则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增加了《湖南省政协委员工作室考评细则》。“考评细则”以委员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为基本依据,从线下工作室建设管理、职责完成情况、线上工作室建设运行、其他工作要求、工作亮点等5个方面,突出评价委员工作室制度落实、常态履职、线上履职等重点内容,有效增强了委员工作室建设运用的标准化、规范化和考核评价的针对性、操作性。

      《办法》提出,在开展“湖南省示范性政协委员工作室”评选活动时,有关部门、单位应对照《政协委员工作室考核评价细则》,对各自负责指导、管理的既有“湖南省示范性政协委员工作室”同步进行考察评价。

      对比去年印发的文件,《办法》对工作目标予以进一步明确:推进省市县政协专门委员会建设专委会委员工作室,推进省市县政协界别建设界别委员工作室,巩固政协委员工作室乡镇(街道)全覆盖、委员参与工作室工作全覆盖、线下委员工作室入驻政协云全覆盖建设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委员工作室的建设、运行、管理、考核及组织保障等制度机制,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政协委员工作室,为贯彻落实“政协委员更好联系和服务所在界别的群众”“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等政协工作新要求,持续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擦亮新时代湖南政协工作新品牌。

      《办法》在基本原则方面也充实了一些内容,强调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协党组把关定向的领导作用,加强党建工作与委员工作室的融合,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贯彻落实到委员工作室履职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细化召集人和联络员职责

      《办法》将原文件中“每家工作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宣讲活动、1次以上学习交流活动”,次数都增加为2次,并提出每位政协委员至少参加1家委员工作室,因工作需要,也可参加2至3家委员工作室。

      《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室召集人、联络员(留言审核员)的职责,由政协专委会、界别、委员活动组和一定区域内多名委员组成的委员工作室,应从委员中明确1至3名召集人,排第一者为第一召集人,负责工作室建设运行的统筹协调、委员活动的召集组织、群众留言的终审把关;从委员中或工作室所在地党组织明确1名联络员(留言审核员),负责工作室联络服务、文字综合以及群众留言初审、信息上传发布等日常工作。

      就工作流程,《办法》新明确,要将省政协统一的“民意直通车”政协委员工作室二维码张贴于委员工作室醒目处,同时通过政协云、微信群、新闻媒体等载体,将委员工作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向界别群众和社会层面公布。

      办理回复留言要求更明确

      《办法》还对“及时办理回复留言”内容进行了细化。

      线上委员工作室原则上应在1天内完成群众留言审核、在线上发布留言内容并明确具体负责办理、回应、回复的委员。

      对咨询类问题,应及时回复应答,遇有无法回答时,应及时说明情况;对需要一定时间办理的,应先及时回应相关办理计划,待有办理结果后,再全面回复;对因受客观条件制约不能办理的问题,应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群众在线上提出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应主动加强联系沟通。所有审核通过的群众留言,均应在7天内予以回复(回应)。

      对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可转化为微建议,并通过开展微协商、微监督进行办理;对群众提出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在开展调研、走访后,形成调研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办理;或转化为社情民意信息、提案等履职成果提交政协相关部门;要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群众解疑释惑,助推问题解决,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

      在加强培训交流方面,《办法》增加了持续开展各级政协委员工作室召集人培训工作,将委员工作室建设运用纳入各级政协委员培训班培训等内容。

      为进一步用好线上委员工作室,更加广泛更为便捷联系各界群众,《办法》还在委员工作室名称标牌的制作上,提出了增加“民意直通车”政协委员工作室二维码和相关线上委员工作室二维码等要求。

文|政协融媒记者 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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