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仅用了15天,我就拿到了赔偿款……”近日,年近7旬的湖南新田县居民黄某高兴地说。黄某在帮谢某建房时不慎跌落受伤,双方因医疗费赔偿问题协商无果,黄某遂诉至法院请求维护合法权益。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法院在受理该案时,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仅历时半个月,双方达成和解。
弘扬“枫桥经验”,将调解前置程序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新田县坚持“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核心理念,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多元共治大格局,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而这一变化,与县政协工青妇组年初提交的集体提案息息相关。
为深耕诉源治理“责任田”,提升人民群众诉前调解的获得感,县政协工青妇组秉持“无调研,不提案、不建言”原则,深入各乡镇对全县多元化解纠纷工作进行调研。对新田县法院近3年来立案统计情况进行了全面、科学分析,积极学习借鉴外地诉源治理成熟经验。在此基础上,于年初召开的县政协全会上提交了《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新田建设》的提案,积极推动形成“社会调解在前、法院立案在后”的解纷规则,让调解在前工作有章可循。
承办单位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该提案,专门召开会议,安排专人负责沟通落实。经多方共同努力,于6月21日印发了《新田县处理矛盾纠纷实行调解前置程序工作的办法》,明确将调解前置程序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范畴,将诉讼与非诉纠纷解决对接机制建设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将“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各镇、村的考评指标体系。
截至9月底,该县择优聘用21名“政法五老”任专职调解员,登记159个志愿服务团队、45323名平安建设志愿者,设立13个志愿服务站;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2632件,比上年同期下降12.3%,公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通讯员 王彦平 侯玲芳 记者 刘洋)
编辑:邓骄旭